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“债权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”。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,希望对您有帮助:
解决方案1:
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:
(一)自愿履行
对时效已过之债权,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,不受法律的禁止,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,也不例外。
(二)承认债务(权)
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“已过时效”之债务,无论何种方式,均构成对原债务(权)的承认。但在实践中,承认的方式常为:双方达成还款协议、债务人在催收单上签章和为原债务提供担保。对前两种方式,我国的司法解释已明确肯认,而对后一种方式,我国则缺少相应的规定。(三)抵销
在抵销中,为抵销的债权,即债务人的债权,称为主动债权,被抵销的债权,即债权人的债权,称为受动债权。抵销分法定的和合意的两种。对合意抵销,虽是双方行为,但须协商一致,这已含有债务人“自愿”的因素,因此,债务人以“过时效”之债务抵销对方债务的,发生自愿履行的效果。由于法定抵销为单方行为,抵销的意思表示可由任何一方作出,所以对“过时效”之债权(务)的抵销,在不同主体间的效力(果)是有区别的。如债务人以其“过时效”之债务抵销对方“未过时效”之债务的,发生自愿履行的效力。另外,如两个债权(务)均“已过时效”的,则任何一方主张抵销的,都不会产生抵销的效力,但如双方合意抵销的,可产生抵销的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