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“离婚后前夫纠缠怎么办”。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,希望对您有帮助:
解决方案1:
离婚后前夫纠缠的措施如下:
1、先找到对方详谈,看是否能和解,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;
2、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,可以录音,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,让来处理;
3、如果是恐吓,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,取得大量有效证据,到起诉或报警。
离婚的方式:
1、协议离婚,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;
2、诉讼离婚,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。所以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,可以向人民提起起诉离婚,经过审理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,并且没有修复的可能的,一般会准予离婚。
综上所述,离婚,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,前夫就与陌生人一样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二百九十三条
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
有下列情形之一,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:
(一)使用暴力、胁迫方法的;
(二)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;
(三)恐吓、跟踪、骚扰他人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一十条
违背他人意愿,以言语、文字、图像、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,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机关、企业、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、受理投诉、调查处置等措施,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、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