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单位:(以下简称甲方)
施工单位:以下简称乙方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与《建筑法》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此合同,本合同依法成立。即具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。
第一条:工程名称与地点
第二条:工程造价
决算总计人民币:
第三条:结算方式及期限质保金,壹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。
第四条:材料供应
第五条:工程质量及验收
1、 工程质量:已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。
2、 验收方式:
甲、 乙双方共同验收,必须达到甲方要求。
第六条:工程期限: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日完工。
第七条:包修期限: 包修期为三年。
第八条:工伤事故: 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。
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公章):_________ 乙方(公章):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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