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,切实落实本科室、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,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“一岗双责”制度涵义
安全生产实行“一岗双责”制度(一岗双责制度:是指公司各级领导、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,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)。各科室行政正职(含主持工作)是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;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,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,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。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、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,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。
二、各科室安全生产“一岗双责”职责
(一)安全科安全工作职责
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,并加以贯彻落实。
2、负责对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、检查和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整理、上报工作。
3、对科室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同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,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,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,坚决落实事故处理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,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。
4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、教育、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。
5、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、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。同时将检查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,做出书面记录,责令限期整改落实。
6、负责监督、检查人员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。
7、督促对所有运行及停放车辆设备的年检、年审和日常维护工作,消除安全隐患,坚决杜绝无证及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机械、车辆。
8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,会同相关部门制定、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、安全生产奖惩、安全生产检查考核、办法等规章制度。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,明确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,建立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逐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工作。
9、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。组织演练,建立演练档案。
10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、季度例会的准备工作。及时向经理、安全领导小组、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。
11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(二)财务科“一岗双责”职责
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,并加以贯彻落实。
2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,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、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,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。
3、指导、检查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。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和个人的奖罚决定。
4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。
(三)办公室“一岗双责”职责
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,并加以贯彻落实。
2、负责办公楼、住宅区,水、电、暖、天然气、管道、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。
3、做好炊事机具、输电线路、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,做到定人、定岗,维修检查定期,保证设备完好。
4、做好职工宿舍、食堂、车库、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,并保证安全运行。
5、协助安全领导小组,处理好执行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,提出处理整改意见,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。
6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。
(四)全体员工“一岗双责”职责
1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关于加强
安全工作的`要求,积极宣传和执行安全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。
2、认真排查生产中的隐患,及时进行整改。认真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隐患。
3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领导的要求,履行本职工作责任,发现违法、违章行为,及时进行制止和通报安全管理部门。
4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,落实违法、违章行为的处理。
5、吸取事故教训,分析事故原因,结合本职工作查找
管理缺陷,改进管理工作,并积极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。
三、其他
安全生产“一岗双责”制度的检查、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目标和指标进行,对违反安全生产“一岗双责”制度的按照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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